“我抱起孩子,就騰不出手來抱一抱爸媽。”這是很多家庭主婦的窘境。
“我抱起孩子,就騰不出手來抱一抱爸媽。”這是很多家庭主婦的窘境。
——優媽
文: 擺渡人
來源:擺渡人
01
網上看到有人抱怨。
他老家拆遷分了400多萬,他用這錢在杭州投資了三套房子,現在一套自住,一套父母住,另一套出租。
他上班加房租,每年收入20萬。但因爲家裏要養兩個小孩,老婆暫時沒有工作。
最近,岳父母忽然提出,十分思念遠嫁的女兒,想讓他把正在出租的房子騰出來,方便他們過來長住。
博主老婆也覺得,自從自己出嫁之後,一直沒能對父母盡孝,所以非常支援父母來杭州。
博主覺得很不公平:“這三套房子都是我的婚前財產,憑什麼要給她父母住?”
除此之外,博主想的還很長遠:
“如果岳父母來長住,意味着每年至少要少6萬的租金收入,而且,岳父母的退休金總和只有一個月2000元,他們身體一旦不好,我該怎麼辦?”
看完這個帖子,我真的好心疼博主老婆:
且不說把父母接到身邊長住——這樣的願望太奢侈了。
她目前需要考慮的是,假如有一天,她的父母身體出現問題,老公又拒絕贍養,她是否有能力對父母盡到基本的責任?
如果一個女人嫁給三套房的男人,撫養兩個孩子,都沒有能力給父母盡孝,那麼其他嫁出去的女兒,還有什麼指望呢?
女人落到這種下場,真不如不嫁人不生娃,自己工作賺錢,好歹能照顧自己的爸媽,不需要看別人的臉色。
02
女婿有沒有義務養老?
從法律上來看,標準答案當然是:沒有。
同樣的,兒媳也沒有義務對公婆養老。
而現實卻是,生兒子的父母,往往不擔心自己的養老問題,因爲兒子有收入,在家裏有發言權。
生女兒的家庭,一旦女兒爲了照顧孩子,不去工作,在養老問題上就失了底氣。
像剛纔帖子裏博主的老婆。如果她不在家看孩子,而是選擇出去工作,未必就拿不出錢來孝敬爸媽。
可照看孩子是她的責任,孝敬父母是她的義務,這兩樣東西,在相當長一段時間裏,她只能顧及一個。
“我抱起孩子,就騰不出手來抱一抱爸媽。”這是很多家庭主婦的窘境。
只要我們一天不承認女性的家庭勞動,這樣的情況就一天不會改變。
如果我是那個女人,我會立馬同意老公的意見:“女婿沒有義務養老。”然後乖乖出去找工作賺錢。
03
朋友前段時間吐槽,自己的岳父母太奇葩了。
朋友月收入稅後七千,養了兩個小孩,有房貸車貸,日子過得很緊張。
好在他父母退休,倆人有五千塊的退休金,每個月會拿出一千幫他還貸。
去年,他的岳父母也退休,老兩口退休金加起來,也是一個月五千。
令朋友憤憤不平的是,岳父母退休之後,竟然不拿出錢來幫助他們,而是買好幾百塊的衣服,還到處旅遊。
所以他跟老婆說:“勸勸你爸媽,錢要省着點花,萬一將來生病了,我們可沒錢給他們看病。”
其實,朋友的意思並不是擔心岳父母將來沒錢看病。人家自然能出去旅遊,自然是準備好了看病的儲備金,出去玩一玩,只是爲了少生病。
他只是覺得不爽:“我爸媽爲了我們,連短褲都要縫縫補補,岳父母憑什麼到處玩?”
我沒好意思告訴他——你過得不好,完全是你自己的責任,因爲你在完全沒有考慮養老的情況下,要了兩個孩子。
我不是說月薪七千的人,不配要兩個孩子。
而是說,他不得不承認,他在要兩個孩子的時候,根本沒有把兩邊父母的養老問題,放在考慮範圍之內。
而且他也沒有想到,將來自己老了,如果兩個孩子都以爲,自己有權瓜分父母的退休金,他的退休金夠不夠分呢?
04
世界上有兩種家庭,一種是講情的,一種是講法的。
遇到一個講情的家庭,相互扶持,共同成長,一起贍養雙方的老人。這當然很好。
遇到一個講法的家庭,權利義務劃分清楚,各歸各家,各養各媽。這其實也不壞。
怕就怕遇到這兩種家庭之外的第三種,一會兒講情,一會兒講法。
講情的時候,他慷慨激昂:
女人應當放棄工作,相夫教子,照顧公婆。
老人應當拿出退休金,扶持兒女。
講法的時候,他義憤填膺:
我的財產是婚前財產,跟老婆沒關係。
我是女婿,沒義務贍養岳父母。
這樣的家庭,勢必過成一鍋亂燉,爭吵不斷。
好的婚姻,一定要談錢。最好從一開始,就談好將來贍養父母的責任劃分。
如果一個男人認爲,沒有收入的家庭主婦,沒有資格拿錢贍養自己的爸媽。
那麼你要做的,趕緊出去工作,千萬別做沒有收入的家庭主婦。
真的,女婿沒有義務養老。
這就像你沒有義務爲了誰,犧牲自己的事業,奉獻自己的一生。
莫言說:“這輩子,我只對兩個人負責,生我的人和我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