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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權益日手抄報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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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抄報一: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於1983年確定,目的在於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範圍內得到重視,以促進各國和地區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合作與交往,在國際範圍內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

中消協提出的2018年主題是“品質消費美好生活”。

發展歷史

1983年,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確定每年的3月15日爲“國際消費者權益日”。這是基於美國前總統約翰·肯尼迪於1962年3月15日在美國國會發表了《關於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總統特別諮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費者的“四項權利”,即:有權獲得安全保障;有權獲得正確資料;有權自由決定選擇;有權提出消費意見。肯尼迪提出的這四項權利,以後逐漸爲世界各國消費者組織所公認,並作爲最基本的工作目標。

1898年,全世界第一個消費者組織在美國成立。

1936年,建立了全美的消費者聯盟。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各種反映消費者利益和要求的組織,在一些發達國家相繼出現。在此基礎上,1960年,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宣告成立。之後,消費者運動更加活躍,許多發展中國家也建立了消費者組織,使消費者運動成爲一種全球性的社會現象,全世界已有90多個國家共300多個消費者組織在開展活動。

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在美國國會發表了有關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總統特別諮尋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費者的4項權利,即安全消費的權利、消費時被告知基本事實的權利、選擇的權利和呼籲的權利。隨着消費者權利保護工作的開展,肯尼迪提出的4項權利和國際消費者協會確定的另外4項權利,即滿足基本需求的權利、公正解決糾紛的權利、掌握消費基本知識的權利和在健康環境中生活工作的權利,一併成爲全世界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的8條準則。

1983年,國際消費者協會把每年的3月15日定爲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此後,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費者及有關組織都要舉行各種活動,推動保護消費者權益運動進一步發展。

1985年4月9日,聯合國大會一致透過了《保護消費者準則》,督促各國採取切實措施,維護消費者的利益。

1984年12月26日,中國消費者協會成立,中國消費者協會於1987年加入國際消費者協會。

1991年3月15日,中央電視臺經濟部的編導們推出現場直播“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消費者之友專題晚會。

2010年1月30日,中央電視臺經濟部開辦3·15晚會新浪官方微博。

2011年3月15日,中央電視臺綜合頻道(CCTV-1)現場直播3·15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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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抄報二:消費者權益日組織機構

國際

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Consumers Unions,簡稱IOCU)是一個獨立的、非盈利的、非政治性的組織。1960年,由美國、英國、澳大利亞、比利時和荷蘭五個國家的消費者組織發起成立,在荷蘭登記,總部設在荷蘭海牙,現遷到英國倫敦,亞太地區分部設在馬來西亞的檳榔嶼。IOCU現有115個國家和地區的230多個消費者組織成員。1987年9月,中國消費者協會被接納爲該組織的正式成員。

組織宗旨

在世界範圍內協助並積極推動各國消費者組織及政府努力做好保護消費者利益工作;促進對消費服務進行比較、試驗的國際合作;促進消費資訊、消費教育和保護消費者方面的其它各種國際合作;收集、交流各國保護消費者法規及慣例;爲各國家集團討論有關消費者利益問題解決辦法提供講壇;出版有關消費者資訊的資料;與聯合國的機構及其它國際團體保持有效的聯繫,以起到能在國際範圍內代表消費者利益的作用;透過聯合國的機構和其它可行的方式,對發展中國家關於消費者教育和保護的發展計劃,給予一切實際 的援助和鼓勵。

組織結構

全體大會,由各個成員組織所推選的代表組成。 理事會由會議推選35名成員組成,理事會指定執行委員會。工作人員爲十名領薪者。經費來源於會費和出售出版物。在聯合國有關機構中具有諮詢地位。這些機構是:聯合國經社理事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消費者諮詢理事會、歐洲保護消費者委員會。同時,在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聯合國亞太經濟與社會委員會、聯合國國內婦女委員會中派有代表。 聯繫單位:國際電器技術委員會。

組織活動

設有小組委員會或工作組負責檢測商品,進行教育、發展、法制、醫療等活動;在亞太地區設立顧問小組委員會,提供資訊資料的專門來源。中央祕書處設有圖書館,以收集和傳播與消費者利益有關的立法、技術、教育的資料。制訂拉丁美洲和亞太地區經濟與社會委員會管區內區域發展計劃,支援並進行有關不完備商品標籤、向第三世界傾銷危險藥品、 農藥以及嬰兒食品的監察等問題的研究。

中國

消費者協會

1983年5月,河北省新樂縣成立了消費者協會,這是我國成立的第一個消費者組織。1984年8月,廣東省廣州市成立了消費者委員會,這是我國第一個城市消費者組織。中國消費者協會於1984年12月經國務院批准成立,是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全國性社會團體,成爲中國第一個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協會。中國消費者協會於1987年9月被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接受爲正式成員。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隨着我國消費者保護運動的快速發展,黨和政府越來越重視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4次會議全票透過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1994年1月1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正式實施,標誌着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走向法制化軌道。2014年3月15日,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施行,主要從4方面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如強化經營者義務、規範網絡購物等新的消費方式、建立消費公益訴訟制度等。從此,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進入新的歷史階段。

消費者權益日手抄報圖片 第2張


手抄報三: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標語

1、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2、信譽卡是產品三包的憑證和解決消費糾紛的證據。

3、有效化解消費糾紛,努力構建和諧社會。

4、以推行信譽卡的使用爲切入點依法保護消費者權益。

5、宣傳貫徹好《消費與安全》年主題。

6、信譽卡是企業與經營者的信用和名譽的象徵。

7、科學、合理、文明消費。

8、搞好消費教育,提高消費者素質。

9、改善消費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10、法律規定經營者必須提供和使用信譽卡。

11、營造和諧消費環境,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12、誠實守信是企業的社會責任。

13、維護消費者權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14、企業是市場的經營主體,是消費維權的第一責任人,應誠信經營,守法經營。

15、全社會應共同努力,做好消費維權工作。

16、健全消費糾紛和解機制,共創和諧。

17、全面貫徹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18、公平正義,消費和諧。

19、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僞劣和商業欺詐行爲。

20、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21、普及和提高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引導消費者科學、合理、文明消費。

22、健全消費糾紛和解機制,共創和諧消費放心環境。

23、要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樹立先進的消費觀念和消費方式。

24、消費者購物只有索要信譽卡,才能更好的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25、倡導誠實守信,共鑄消費和諧。

26、做好消費指導工作,增強消費者維權能力。

消費者權益日手抄報圖片 第3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