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證明是在寶寶出生之後,在醫院就可以開具。我們都知道要去給寶寶上戶口的時候,要帶着寶寶出生證明還有其他的證件和材料,那麼材料準備好了之後,到哪裏去給新生兒上戶口呢?
新生兒上戶口在哪裏辦理
新生兒上戶口,是在父母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所以在上戶口之前,建議夫妻雙方商量好,然後帶好證件和材料,就可以給寶寶上戶口了。
注意:
如果孩子屬於超生寶寶,那麼在上戶口之前要先到計生部門辦理手續,交納超生社會撫養費,然後可以帶着相關的材料和證明去派出所給寶寶上戶口。
新生兒上戶口有期限嗎
新生兒上戶口有期限的,所以在給新生兒上戶口還要注意一下上戶口的時間,一般是最好在孩子出生一個月內辦理上戶口的事情,各個地方要求不一樣,有的是一個月,有的是半年。
注意:
超過了上戶口的期限派出所會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比較麻煩,具體每個地方政策不同,要求也不太一樣,可以去當地派出所問清楚最好。
上戶口需要哪些證件
根據現行的城鄉申報戶口的規定和計劃生育管理條例。
必須攜帶的證件有:
1、新媽媽的戶口卡,如果母親處於已婚狀態但戶口卡上還未登記的話,還需攜帶本人的結婚證。
2、由出生醫院出具的出生證明。
3、蓋有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准予入戶章的生育服務證(此證由計劃生育部門簽發)。
4、如果寶寶不是在父母的所屬地出生的話,父母需要到寶媽的所屬單位或者街道的計劃生育部門去開證明,在辦理上戶手續的時候,需要將其提供給派出所的民警。
5、屬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戶口的,應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請,報市局審批。
6、對出國人員(留學、經商、務工)在國外出生子女的落戶問題,應本着簡化手續的原則,憑國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證明,父母及子女回國使用的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可在其父或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撫養人處落戶。擬居住地的選擇按以下順序:
(1)其父親或母親在國內的,在父親或母親處,其父母都在國外的,在其父或母原戶口所在地撫養人處。
(2)沒有上一項條件的,可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處。
(3)沒有上項條件的,可在其他撫養人處。
給孩子上戶口的注意事項
1、先了解地方政策規定流程
幫孩子上戶口,首先要了解清楚當地的政策是如何規定的,具體的入戶流程是怎麼樣的,這樣可以避免走彎路,耽誤過多的工作 時間。
2、提前確定入戶隨父隨母
在入戶口之前,應提前確定入戶是隨父還是隨母。如果是夫妻雙方戶口所在地是一樣的,那麼就入到同一個地方去,如果夫妻的 戶口所在地不一樣,那麼就先做確定,而且瞭解具體的辦理方法。
3、帶齊所有的證件資料
入戶口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所需的所有證件,帶齊所有的證件資料,以免入戶口的過程中總是拿漏證件影響正常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