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怎麼成了家庭暴力的“施暴者”?11月25日的“國際消除對婦女的暴力日”到來,社會上關心婦女的呼聲日漸高漲。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在家庭暴力中,有不少女性既是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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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她找到同鄉徐鳳彬充當殺手,並許諾事成後償付千元酬勞。2003年9月的一個晚上,郭其操姐妹倆以到虎門炮臺沙灘賞月爲由將郭成約出,並由藏在草叢中的徐鳳彬將郭成亂棍砸死,然後3人分別潛逃至中山、四川等地繼續打工。 女性成爲“施暴者”的家庭暴力案件在廣東其他地方也時有發生。記者從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瞭解到,在該院受理的女性犯罪案件當中,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對丈夫採取極端報復導致犯罪的案件佔有極大比例。這種局面首先是由於我國現行法律對婦女、婚姻的保護力度不夠造成的。廣州市婦聯主席李瑾說,這幾年我國雖已修改婚姻法等相關法律來防治家庭暴力,但因爲這些法規大都缺乏相應的實施細則,對家庭暴力沒有可操作性的規定,再加上許多婦女法律知識欠缺,受到暴力侵害時,往往不能透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有的甚至就採取了玉石俱焚的極端做法。 一位長期在廣東從事婦女問題研究的專家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談到,不穩定家庭關係的形成成爲家庭暴力的源泉。如不少“全職太太”在家庭中遭到耍大男子主義威風的丈夫的毒打之後,往往選擇逆來順受,因爲這個對自己拳腳相加的男人是家裏唯一掙錢的主,而這樣一來就更加助長了那些惡男人以拳頭來說話。另外,未婚同居、重婚等情況的日益普遍,也爲婦女尋找法律途徑消除家庭暴力造成了障礙。 當家庭暴力不能透過法律途徑來解決的時候,不少婦女採取了非法途徑來反抗從而將自己送上了犯罪道路,如何教會婦女舉起正當的法律武器維權成爲當務之急。爲了讓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不再淪爲“施暴者”,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於2003年11月聘請了192名婦女爲特邀陪審員,成立了廣州首支婦女陪審員隊伍。受聘的192名陪審員屬於婦聯繫統,來自廣州市12個區、縣級市,基本上都有大專以上學歷,具有長期從事婦女兒童維權工作的經歷。一年來,這支隊伍參與法院審理涉及婦女兒童權益被侵害的案件,爲婦女兒童的維權工作“撐腰”,尤其在爲長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婦女狀告丈夫的官司當中尋找證據和法律依據,增強了受害者動用法律武器的信心。 11月25日的“國際消除對婦女的暴力日”到來,社會上關心婦女的呼聲日漸高漲。如何讓我們的母親、姊妹和孩子遠離傷害,如何實現每一個家庭的和睦以及整個社會的冷暖相助,這需要我們每個人每一天的努力,而非僅靠某一個特殊的日子所能解決。 |